2014-2015年稻穀很(hen)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對比
2015月5月18日,國家發改(gai)委聯合國家糧食局(ju)、財政部、農業部、農發行和中儲糧總公司共同發布2015年稻穀很(hen)低收購價執行預案。綜合對比2014年和2015年的執行預案,有以(yi)下不(bu)同之處:
1.發布時(shi)間不(bu)同。2014年預案發布時(shi)間為5月20日,2015年預案發布時(shi)間較上年提前2日。且2014年5月20日僅僅發布關於早秈(xian)稻的很(hen)低收購價執行預案,在當年的9月15日,又(you)單獨發布了(liao)中晚(wan)稻的很(hen)低收購價執行預案;2015年發布政策(ce)有所調整,一次性公布了(liao)關於早秈(xian)稻和中晚(wan)稻的很(hen)低收購價執行預案。
2.收購主體不(bu)同。2015年稻穀很(hen)低收購價執行企業增加了(liao)受(shou)中儲糧委托(tuo)的中紡(fang)集團所屬企業。
3.執行時(shi)間不(bu)同。中晚(wan)稻收購遼寧(ning)、吉林和黑(hei)龍(long)江(jiang)三省的執行時(shi)間有所調整,今年執行時(shi)間為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2月29日,去(qu)年執行時(shi)間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。啟(qi)動時(shi)間較上年提前20日,結束時(shi)間較上年提前1個月。整體收購時(shi)間較上年縮短(duan)8天。
整體來看,2015年稻穀很(hen)低收購價執行政策(ce)較上年略(lue)有調整,雖(sui)然很(hen)低收購價格較上年持(chi)平,收購區域(yu)及收購標準(zhun)也沒(mei)什(shi)麼變化,但是預案政策(ce)的發布,對目(mu)前低迷的稻穀市場而言,本身(shen)也是一種信心提振。